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各分公司销售岗位,包括团队长(不含)以下各级别销售人员。
第二条 目的
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对员工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绩效给予合理支付和激励。即: (一) 使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 (二) 使薪酬与员工业绩紧密结合;
(三) 使薪酬与公司发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 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薪酬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 竞争性原则: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 激励性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匹配。 第四条 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是: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同时考虑企业当前及未来发展对特殊人才的紧迫需要。
第二章 薪酬及考核
第五条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职级工资+福利+补贴+业绩提成+奖励基金
(一)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标准见下表:
1、本表工资数据系数为1,工资系数由各分公司自己确定,系数范围0.6—1.1,以0.05为递增/减单位,并报公司审批;
2、任务额各分公司考核标准一致,不乘系数;
3、基本工资为固定工资,每月按考勤日计算,试用期员工基本工资按照80%发放;
4、职级工资为考核工资,按照考核指标核算后发放。
(二)、福利:五险一金
(三)、补贴
年功补贴:每满一年,每人每月100元,从20xx年11月 11日起算(总监及以上管理干部不享受年补贴);
住房补贴:调任至异地当负责人的员工,将享受总部提供的为期半年的住房补贴,每月2000元。
(四)业绩提成:销售额的0.1% (五)奖励基金:销售额的0.03%
(六)大单特殊规定:单笔5000万元(含)以上定义为大单,提成比例为0.01%,不提取奖励基金。
第六条 考核
(一)、各岗位业绩考核要求:
(二)、职级工资考核:
职级工资为考核工资,考核工资分三个部分,40%考核销售业绩、30%考核潜在客户量、30%为分公司总经理考核。
1、销售业绩的考核部分=职级工资x40%xK K=员工当月业绩/本级别月度业绩要求,K≤1 2、客户量考核部分=职级工资x30%xM M=月度合格潜在客户数/20,M≤1.2 合格潜在客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联系方式与与其本人信息对应;
2)该客户与销售人员已建立联系,即客户知道销售人员姓名和所属公司为恒天财富; 3)该客户通过销售人员知道恒天财富及公司产品。
3、分公司总经理考核部分计算=职级工资x30%xN N=分公司总经理考核得分,N≤1
分公司总经理考核部分可以由各分公司自行制定考核指标,按月打分。
(三)、奖励基金考核:
奖励基金实发数额=年度个人销售额x0.03%x考核分数
公司每年底对销售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目标达成、客户量目标达成、工作态度、遵章守纪、职业操守等,具体考核指标另行规定。
(四)、试用期考核:
1、试用期:6个月
2、转正要求:
1)、试用期间累计业绩达到400万元;
2)、或试用期间累计完成120个合格潜在客户,并成交两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