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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
用电符合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装饰阶段三级漏电保护,工作零线、保护零线,分别使用,不得混用,同一施工现场不准同时使用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措施,所有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必须使用塑壳透明的电气装置。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属危险性较大的安全措施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相关要求编制,按程序履行审核、审批和实施;
3、临时用电专项方案主要内容是: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配电室的安全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无论配电系统容量大小,均应设置现场配电室。
其位置应方便电源进线和负荷出线,不影响在建工程正常施工。
①、配电室位置选择:a、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配电线路的长度和导线截面。
同时还能使配电线路清晰,便于维护;b、进、出线方便,便于电气设备搬运;c、尽量避开多尘、震动、高温、潮湿等场所,以防止尘埃、潮气、高温对配电室配电装置导电部分和绝缘部分的侵蚀,及震动对配电装置运行的影响;d、不应设在容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e、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潮气少、震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②、配电室建筑要求:a、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b、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c、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d、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e、屋面应有隔热及防水、排水措施;f、应有自然通风和采光,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应急灯;j、应采取防止雨水、动物进入的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
③、配电室的布置及安全措施:a、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0.5m。
b、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配电柜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分断点。
配电柜应编号,并有用途标记。
c、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d、配电室内的母线均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
5、配电箱、开关箱的安全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间环节,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配电原则为:
①、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原则。
“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②、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原则: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其含义是: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内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该漏电保护器只能保护一台设备,不能保护多台设备。
另外还应避免发生直接用漏电保护器兼作电器控制开关的现象。
“一闸”是指一个开关箱内设一个刀闸(开关),也只能控制一台设备。
“一锁”是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③、动力、照明配电分设原则: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
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