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a、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b、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应予清除或作防护处理。
c、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d、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箱体表面应作防腐处理。
e、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
f、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电气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g、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气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气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气安装板作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与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与PE端子板连接。
h、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用铜芯绝缘导线。
按颜色标识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好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导电部分。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气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作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7、隔离开关:
a、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中,都要装设隔离开关,满足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b、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
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它启动控制装置。
8、漏电保护器
a、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b、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的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c、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d、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的极数和线数相一致。
e、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f、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使用插头或插座做活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