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发生意外事故时,集体活动的负责人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同时向学校领导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吿。
处置措施。
积极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援带助。
组织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
学校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查清事故责任。
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
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心理治疗和康复工作。
五、交通运输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危险物品转移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六、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和事故发生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发生地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和安全保护工作。
一、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人命关天的大事,也是悬在学校全体教职工日常生活头上的一把利剑。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必须认清形势,“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为前提,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迅速、及时、积极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突发事件防范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措施)
①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教学区。
②教学区和办公区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严禁在办公室、实验室内使用电火炉、电热毯、电热水器等。
④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⑤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⑥组织全校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2、应急预案
⑴处理程序:
①出现火灾: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②迅速组织学生从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③在实施第①、②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④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⑵组织实施:
①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义务消防队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②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