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师职责及对幼儿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要经常对幼儿进行文明礼仪教育,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幼儿要给予批评教育,使其改正错误行为。
2、制止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在上课期间,教室门都要完全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地震等问题,便于幼儿及时有效地疏散。
4、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裕安区第二人民医院等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6、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各项规定,并做到每天提醒幼儿安全的重要性。
7、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值班人员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并及时向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