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组长: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事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
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体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最新学校防踩踏应急预案6
一、精心组织,及时疏导。
1.在学生大型集会、做操前后上下楼梯时,年级主任和值日教师按要求到岗,要到本年级学生所经过的过道及楼梯处负责安全;控制上下楼梯的流量,及时疏导,防止学生拥挤。
2.在学生大型集会、做操前,班主任应对学生反复进行上下楼梯安全进行教育,对品行不端的学生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
3.在大型集会、做操前后上下楼梯时,应以班级为单位,按划定的楼梯,排队行走。
下楼时的顺序是:七年级、八年级,上楼梯的顺序是:八年级、七年级。
4.老师要随时提示学生靠右行走,不拥挤打闹,不追逐起哄,不骑跨栏杆、扶手,不将身体探出栏杆。
5.集合、做操时应给学生充足的上下楼梯的时间,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二、保证楼道畅通,设置明确提示。
1、保持楼梯及过道无杂物堆积。
2、在过道及楼梯明显位置设立“安全通道”指示标志。
3、在过道及楼梯明显位置张贴“靠右行走”、“请勿拥挤”等提醒标志。
4、雨雪天时在过道及楼梯设立防滑物质和树立防滑标志。
5、保证过道宽度、楼梯坡度及栏杆、扶手的高度符合国家建设设计规范。
6、保证楼梯及过道的照明设施完好,在重要通道装应急灯,以防停电。
三、应急处理办法
1、发生拥挤、混乱等情况时,班主任或在场的其他老师应立即制止拥挤局面,维持秩序,组织疏导,查看有无受伤学生,如有学生受伤,应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迅速疏散学生。
2、可能出现的事故有扭伤、骨折、挤伤、踩伤、坠楼等。
3、当出现扭伤、骨折等情况时,在场者应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
4、校医务室应备有活血止痛膏、冰块等急救药品和物品,并有完整急救措施,对于严重伤情,卫生室应在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医院救治。
5、值日教师、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值日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四、责任追究与奖励
在上下楼过程中,由于值日教师脱离岗位、现场教师不作为造成严重踩踏事故,影响学校声誉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进行处理。
对于在现场组织、施救、疏导有功的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