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隔离期间,亲密接触者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马上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4)隔离期满,无异样状况,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准时解除隔离。
(5)疑似病例排除后,其亲密接触者隔离缺乏14天者,要居家隔离满14天,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
2、排除疑似病例者
(1)排除疑似病例无需住院治疗的,依据市指挥部第二十二号公告要求,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接(送)回,居家隔离观看14天,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准时解除隔离。
(2)排除疑似病例有其它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要到医院集中专设病区,确保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3、确诊一般病例
治愈出院后,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接(送)回,居家隔离观看7天以上,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准时解除隔离。解除居家观看前,必需进行一次胸部CT检查和核酸检测。
4、确诊重症、危重症病例
治愈出院后,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接(送)回,居家隔离观看14天以上,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准时解除隔离。解除居家观看前,必需进行一次胸部CT检查和核酸检测。
二、来x返x人员管理
即日起,xx市外来x返x人员,一律向所在单位及所在村、社区报告,并由所在村、社区负责实行隔离观看措施,如出现疑似病例要马上隔离治疗。
1、凡从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和我省疫情较重的地市等重点地区返回境内的人员,体温正常的人,一律居家隔离观看14天,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有发烧症状的人,由所在县(市、区)负责统筹支配到当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排除疑似病例、无需住院治疗的,一律居家隔离观看14天,隔离期满,由县(市、区)指挥部决定准时解除隔离;排除疑似病例、需住院治疗的,隔离治疗。
2、从一般地区返回境内的人员,自行居家隔离观看7天,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
三、其他人员管理
对有武汉旅居史或从其他疫区回来的正常人员,在居家隔离14天后需要上班或需要去外地的,由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具健康证明,并准时跟踪外出状况。如没有准时外出,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继续隔离7天,按当地人员管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严格根据本方法规定,对不同人群分类实行相应措施,并支配辖区内村、社区对居家隔离观看人员给予关怀关爱,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同时教育广大群众科学认识疫病,正确对待治愈人员、排除疑似人员及解除医学观看人员,确保他们不受卑视,使其能正常融入到工作生活中。
2、相关村、社区要引导居家观看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严格进行排泄物、生活垃圾的消毒处理,引导其家庭成员也要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3、市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问责组负责对本方法落实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依法依纪严厉 追责。
4、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方法为准。
隔离室是临时隔离疑似患病人员专用场所,有卫生保健老师特地负责,外人不得擅自入内。
一、隔离室的常规要求:
1、隔离室应设置在远离教学区地方,通风、采光、设施齐全。
2、每天对隔离室内的桌椅、物品用有效氯。
3、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4、对疑似病例做好登记。
5、一间隔离室在某一时间段内,只能隔离一名疑似患病人员。
6、隔离室值班人员或老师进入隔离室,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做好手部消毒。
7、隔离室物品做到专用,隔离室值班人员负责对隔离室进行保洁、消毒,做到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8、隔离室医用物资由隔离室值班人员专人保管。
二、隔离室内有疑似患病人员时做到:
1、隔离室物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进入隔离室需要做好个人防护。
2、对疑似患病人员实时复测体温。
三、疑似患病人员离开隔离室的要求:
1、开窗通风,保证空气的流通和室内空气的新鲜。
2、用消毒液擦拭床、桌椅和疑似患病人员接触的物品。
3、用消毒液对地面进行消杀。
4、如疑似患病人员产生污垢,〔比如血迹、痰迹、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用消毒喷洒或者掩盖30分钟以上,然后对整个区域进行有序清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