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4.4.3车间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立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4.5电源电气管理
4.5.1车间仓库、泵房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
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4.5.2车间库房、泵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
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4.5.3电工组负责车间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4.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4.6消防器材管理
4.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4.6.2车间综合办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记录》,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4.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
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车间综合办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4.7消防安全检查
4.7.1车间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险患。
4.7.2车间综合办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c、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d、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e、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f、库房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g、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7.3车间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时通报,并要求责任人整改。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4.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整改完毕的工作报送车间综合办验证、存档。
4.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4.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车间在职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4.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以控制事故蔓延。
4.8.3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处置不及时的;
4.9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