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6、结果评定
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人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及有关准备工作。
7、注意事项
进行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第四条经核定被录用人员,由人事科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报到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保证书;
2、服务自愿书;
3、员工资料卡;
4、相片6张;
5、户籍誊本;
6、身份证复印件;
7、体检表;
8、抚养亲属申请表;
9、学历证件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第五条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
第六条人事科于新进人员报到日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金可暂扣发。
第七条人事科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弓,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逐项协助办理下日事宜:
1、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
2、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
3、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
4、领储物柜钥匙(总务科主办);
5、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工会;
7、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
第八条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事科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并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员报到完毕。
第九条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事项:
1、填“人员变动记录簿”
2、登记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3、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
4、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5、填制“薪金通知单”办理核薪;
6、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抚养亲属申报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十条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对一次,并予记录。
第十一条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
第十二条被保人如无故离职或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函”。
第十三条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作业员为40天),届满前一周由人事单位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
第十五条人事单位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