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经理以下所有职工的招聘管理工作,从应聘报名到转正前均属于招聘阶段的工作。
3、工作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审核;招聘的组织实施。
3.2各责任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拟制《岗位描述书》、对招聘到岗人员进行跟踪及评价。
3.3各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管部门的招聘事项。
3.4总经理:负责批准招聘计划,批准应招人员试用、转正、终止试用等重大事项。
4、工作内容
4.1招聘计划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离职补聘:指因职工离职导致的招聘需求。
B编内补充:指岗位现有人数少于编制人数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C扩编增岗:指因增加岗位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储备:指因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储备性人力需求。
E其它类型:指因其它原因导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员调动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计划的内容
A岗位描述书: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地点、工时制度、任职条件或资格。
B同岗位的人员需求数量。
C各岗位到岗时间段(最早、最迟到岗时间)。
4.1.3招聘计划的提出及审批
A用人部门填写《职工招聘计划书》及《岗位描述书》,并提供专业性测试笔试考卷及标准答案的电子版,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B提出招聘计划的时间要求: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开展,招聘计划应提前提出,自招聘计划批准起至要求到岗时间止,助理级不少于60日,专员级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长级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20日,高级管理岗位、稀缺技术岗位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80日。校园批量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270日,校园零星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150日。
4.2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业内部发布招聘信息,由企业内部职工申请应聘。
B推荐应聘:企业了解人士推荐应聘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推荐人应在《应聘人员测试意见》中签名。
C企业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条件,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人员,在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
4.2.2招聘渠道
A广告招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信息,吸引人才前来应聘。
B人才市场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门、学校或其他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双选)会,甄选具备工作经验及实践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过到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甄选具备发展潜质及专业素质且满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为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充分满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猎头招聘、介绍等方式进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确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工作的需要,编制招聘渠道建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应聘人员的甄别
4.3.1应聘登记:应聘者应到人力资源部亲笔填写《应聘登记表》、递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