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中是从会议签到至会议结束时的这一段时间。在这一阶段,作为会议服务的主要工作,从地点上可分为场前服务、场内服务、场外服务三个部分。
场前服务。主要包括会议的签到和材料分发、引导入座等工作。对规模较大、时间较长的会议,要制订场前服务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包括签到负责人、材料分发负责人、引导入座负责人等;对小型会议、时间较短的会议和大型会议中的每次分会,也要进行会议签到工作,以便准确统计到会人数,使主持人掌握情况。
签到时,一般采取与会人员在事先准备好的签到薄上签名的形式,有时也采用发放入场证、签到卡的办法,或在事先报的名单上圈到,在签到时一并分发会议文件和材料。大中型会议,要成立文件分发处,负责会议文件的分发工作,将会议所需的文件材料及时、准确地分发到与会人员手中。分发文件要注意编号、登记、按组分发,须会后收回的文件,要在文件上注明“会后收回”字样和收文人姓名、收文时间,为清退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对于属于国家机密的文件材料,更应严格登记,及时收回,以免泄密。参会人员进场时,一般由工作人员引导入座,特别要注意引导主席台就座人员入座。
场内服务。主要包括会议记录、录音、摄影摄像以及其他会场服务。对大中型会议或重要会议,由于会场较大,人数较多,需拍摄照片、录音、录像,以便留存。同时,在主席台下设立“值班席”,以便处理临时事项,联系内外、传递信息。如:向有关部门转送领导同志批办的文件,有关部门的紧急情况要转达与会人员,传递信件、电报等。在这项工作中,会议工作人员要掌握分寸,谨慎行事,不要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会议进行中,可能发生一些临时变动,如调整议题、临时动议、增加与会人员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会议工作人员要及时向领导请示,并根据领导的指示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
场外服务。主要包括场外安全保卫,预防突发性事件发生,维护会场秩序;落实与会人员的食宿安排,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临时性调整;设立医疗室,搞好医疗服务;备好车辆,方便与会人员外出等。
会中服务内容繁杂琐细,是在情况不断发生变化中的服务,要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细致周密。要树立全局意识,把会中服务工作看成是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并且处于运动状态的有机统一体。工作人员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主动配合,步调一致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整个服务系统的作用。各工作环节之间要明确负责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尤其对一些大型会议,工作人员数量很多,而且来自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更要做到统一领导,严格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重大问题应由领导做出决定,工作人员不可自作主张、各行其是。要树立保密意识。一些重要的会议涉密较多,会议工作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事事处处都不疏忽大意,防止泄露机密。
三、坚持三件事,弹好会后“琴
会后工作是保证会议达到预期目的的重要一环。主要是抓好三件事:
善后服务。善后服务的主要内容有组织与会人员离会、整理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撰写会议简报、发布会议新闻等。在组织与会人员离会时,要详细了解与会人员返回原单位的时间和交通工具,协助购买飞机票、车票或提供其他服务等。对个别因工作需要暂留的代表,在住宿等方面妥善安置,不使他们产生“会散茶凉”之感。对会议的记录、简报、新闻发布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全程记录。根据需要,及时起草会议纪要,或印发领导讲话。对会议记录、领导讲话、会议纪要、会议简报、会议新闻等材料的印发工作,要坚持领导审批制度,确保会议记录、报道等内容真实准确、简明扼要、符合行文程序。
会后总结。每次会议结束后,要召集会务工作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工作差距,讨论下步意见,使以后办理同类会议时有所借鉴。在坚持每会必总结的同时,要适当对会务有功人员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在会务工作中未能尽职尽责的同志提出适当的批评,如有严重失误或玩忽职守的情况,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使全体会议工作人员汲取教训。
会后督查。其目的是对会议决定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防止有关单位推诿扯皮。为了确保每次会议都能达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应从三个方面做起:一是明确督办人员。一般由政府办督查室同志兼任,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明确分工,在某一阶段专职专责。二是健全登记制度,建立督查台账,逐项列出检查催办的事项,下发督办通知单,包括督办内容、督办人、督办日期、被督单位、办理情况、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由督办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记载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印发督办通报,一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三是建立汇报制度。每次会议决定事项督办结果要通过口头汇报、书面汇报、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向领导汇报,确保每次会议开时成功,开后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