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对售楼处、中介门店所有员工逐一排查,对去过或接触过中高风险区域及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上报:
1.3.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每日填报。
工作人员上班前自查健康码和测体温,上班期间口罩必须随时佩戴,接待前后用消毒洗手液洗手,上班营业期间非必要不出售楼处。
若发生体温异常(超过37.3摄氏度)或健康码变黄或红,则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做好防护措施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1.4.减少不必要的线下会议,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
若确需开会,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
控制会议时间,注意开窗通风。
会议结束后,立即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茶具用品需开水浸泡消毒。
1.5.疫情解除前,工作餐实行分时分餐制,不集体就餐。
2.现场防疫和温馨提示。
2.1.上班营业期间售楼处、中介门店每日隔2小时进行消毒一次。
售楼处、中介门店现场配备充足的口罩、消毒酒精、消毒洗手液、体温检测器具、一次性手套、口罩回收专桶等防疫用品。
2.2.在售楼处、中介门店显要位置设置疫情防范温馨提示和进出流程、本市门诊医疗信息、核酸检测点、防疫措施等,做好宣传工作,提醒群众佩戴口罩,进门需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洗手消毒,实名登记以及实施到访人数限流。
2.3.设立应急隔离室。
在售楼处、中介门店临时划定区域设置为应急隔离室,用于处理疫情应急突发事件,并放好体温计、消毒剂、消毒酒精等应急物资。
3.来访客户管理工作。
3.1.售楼处、中介门店开通线上预约,每天分批次接待预约到访客户,同一时段人流量不超过10人。
进场前对客户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查、信息询问登记,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并对客户进行消毒工作。
如果发现体温异常者,婉拒其进入销售现场,并提示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立即上报现场负责人及相关政府部门。
3.2.建立客户到访台账并每日更新。
对拒不配合测温和登记工作的客户,应及时报告负责人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并拒绝其进入销售现场。
3.3.售楼处、中介门店内资料领取、问题咨询、业务办理等区域实现人员单向流动,不交叉,少往返,内部保持人员之间适度距离,无聚集。
4.应急措施。
4.1.应急响应。
当售楼处、中介门店出现疫情预警时,不随意向外制造任何无根据的言论,应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领导汇报,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将病人护送至相应的临时隔离区。
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4.2.应急处置措施。
在岗员工或到访客户若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到访或接触过政府部门通知的时间和中高风险区域及人员的情况,应立即告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第一时间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安排防疫专人专车送其去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4.3.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第一时间上报售楼处所属辖区社区、街办及住建局;如为疑似病例,所接触的所有员工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对营销中心进行全方位消杀,解除隔离后再进行返岗上班;如为确诊病例,所接触的所有员工将在定点医院做医学隔离观察14天并对营销中心进行全方位消杀,解除医学隔离后再进行返岗上班。
4.4.立即封锁疑似或确诊病例所在区域,禁止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上级部门的处理。
对疑似或确诊病例经过的公共场所及接触的物品立即进行全面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同时,按市住建局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采取部分或全部停工的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生命至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严防疫情蔓延。
(二)要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流程,按照疫情信息报告的要求,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传播、产生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倒查责任,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疫情风险分析
物业为服务行业,服务公司为公开性办公场所,人员结构复杂且流动性大,防控难度高、强度大,且责任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