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晨检和健康登记。
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由专人护送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院。
(三)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教育引导老人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个人宿舍通风,落实消毒措施。
(四)抓好老人饮食健康管理
1、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老人就餐聚集。
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提倡自带餐具,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五)抓好症状人员救治管理
1、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去医院就诊排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2、有老人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对该老人单间自我隔离,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病情状况送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暂停探访活动。
(六)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
1、切实加强防护知识教育,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掌握防护知识,教育引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老人心理疏导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老人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七)搞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
1、根据防疫需要,准备好老人和护理人员所需的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2、预备隔离房间,以供未来出现可疑症状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
3、针对季节性气候,储备好老人防寒防冻物资,尤其在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感冒。
(八)强化防控工作督促检查
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护理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几点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院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院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护理人员要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护理工作,切实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8月6日,XX市民政局公布34条举措,进一步明确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包括暂停养老机构探视、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出入管理等。
一、从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1、暂停养老机构探视
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暂停一切参观访问,特殊原因需进入的人员应提供未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填写健康安全承诺书,在规定区域内活动,遵守相关防控要求。
2、严格养老机构出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