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园长责任制。
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的要求,组织园内各项传染病治措施的落实。
2、幼儿园设立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指定专人(保健员)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指导教师晨检、幼儿健康教育、食堂卫生、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等。
3、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病种
甲:鼠疫、霍乱。
乙: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炭疽、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非典行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丙: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食源性疾病:幼儿园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呕吐、恶心、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报告要求
1)在园长的领导下,保健员具体负责本园的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3)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并在24小时内以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对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在6小时内向食品卫生监督所和上级同级教育部门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把好新生入园体检关。
2、每年组织师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3、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感染,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
一、加强入园前健康检查。
二、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甲,定期换洗衣裤被褥等。
三、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
四、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六、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