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按照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对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确保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特别要加大对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力度,消除有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
三、疫情监控
落实晨检制度和报告制度。
班主任老师每天都要进行晨检,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确定掌握病因,及时向学校报告。
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体温超过37.5℃或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要密切观察,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学校及时上报教育局。
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甲型H1N1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对教师进行甲型H1N1流感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
2、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
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够用有效。
3、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
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
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大面积爆发者,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精选篇7
为了做好甲型流感的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学校发生甲型流感的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对发现一般发热病人的处理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应要求其戴防护口罩,到学校指定处隔离休息。
3、学校应在当天将异常发热病人数报教育局,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三、对发现“甲型流感的”疑似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学校保健教师或医院列为“甲型流感的”疑似病例的,学校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
对在校内发现的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立即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2、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疑似流感样病人,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学校要对疑似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工作场所,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
学校保健教师作初步问诊检查,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医院。
学生出现上述症状的应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学校保健教师或其他教师护送去医院。
4、疑似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5、学校应根据疑似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课时计划和教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