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事故 ≥30人 100人以上 >1亿元 市政府(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市委、市府主要领导
二级
重大事故 10-29人 60-100人 5000万元-1亿元 市政府(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20至29人,市府主要领导;
10至19人,市府分管领导;
三级
较大事故 3-9人 30-60人 1000-5000万元 市建设交通委、建设指挥部、建设指挥部 5至9人,市府分管副秘书长、建委主要领导;
3至4人,建委分管领导,建设指挥部领导、集团公司主要领导
四级
一般事故 1-2人 <30人 <1000万元 建设指挥部 建设指挥部领导、集团公司主要领导
注:同一等级中,三项指标中只要满足一项即为该等级事故。
附件二:
应急处置流程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备注
1 事故接报 项目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对事故进行初步判断,如有可能发生或发生三级及以下事故的,立即报集团公司建设事业部;重大事故直接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并告知建设事业部、办公室。
建设事业部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赶赴事故现场,途中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通知办公室;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通报事故进展情况;由办公室统一对外报告。
2 赶赴现场 立即赶赴现场。
集团公司领导接到发生或有可能发生三级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
启动预案。
赶赴现场并立即了解事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启动预案,若需启动预案,则由项目公司负责通知专家、抢险及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进场。
3 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
组织有关人员踏勘现场,了解第一手情况。
向上汇报。
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简要情况,必要时建议有关领导赶赴现场。
请求支援。
必要时通过市应急联动中心(110),协调其他单位参加救援。
准备首次会议。
指示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落实现场办公场所,通知事故单位、技术专家组、救援单位、应急联动单位(公安、武警、卫生、人防等)以及地方政府等单位领导参加现场首次会议。
4 首次会议 确定应急处置方案。
听取事故单位简要汇报事故,听取技术专家组和救援单位抢险方案设想,并做出决策确定抢险方案;
设立轨道交通抢险指挥部及其组成机构。
确立指挥部2名副指挥、现场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紧急疏散组、现场治安组、交通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现场应急处置机构,明确各自职责,督促其立即开展工作。
5 指挥抢险 领导现场抢险工作。
及时了解抢险等工作的进展及运转情况。
请求支援。
必要时通过市应急联动中心(110)、市领导等协调其他力量支援抢险。
组织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安排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草拟事故快报、新闻统发稿等,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6 后期处置 督促善后工作组继续做好工作。
保障伤亡等有关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组织事故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