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c)对现场各类会议纪要进行汇总,对各类稿件、专家意见进行签收;
d)起草事故快报和新闻统发稿,摄录现场音像资料等。
综合协调组组长一般由建设事业部领导担任。
(该办公室是轨道交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
副组长:由建设事业部分管领导、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组员:建设事业部管理人员、项目公司质安部经理、推进办。
职责:
a)综合协调各方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如:公安、武警、消防、人防、卫生、各管线单位、保险公司等应急联动单位;
b)落实抢险物资、人员,参与或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c)组织事故发生后保险理赔工作等。
技术专家组组长一般由集团公司总工室领导担任。
副组长:集团公司副总工担任、安质监站总工
组员:专家名单根据事故种类及工程抢险实际需要在专家组名单中挑选(详见附件四)。
职责:
a)负责组织技术专家审核抢险方案、分析监测数据事宜;
b)及时了解现场情况,为总指挥提供最佳抢险技术方案。
现场抢险组组长一般由事故单位分管生产经理担任。
副组长:事故单位总工程师
组员:由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人员及各抢险队伍领导组成。
职责:
a)负责组织专业抢险队、人员、物资、设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b)按照指挥部确定的抢险方案实施抢险,尽快落实抢险物资、营救被困和受伤人员,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
c)并及时向第二副总指挥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现场治安组组长一般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轨道公安、属地公安、街道、事故单位等担任
组员:由副组长成员单位人员组成
职责:
a)根据需要请属地公安局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b)有序地疏散事故区域人员和围观群众,防止意外伤害;
c)对需要取证的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等。
交通保障组组长一般由市、区公安或轨道公安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轨道公安分局、属地公安、项目公司领导领导担任
组员:由轨道公安分局、属地公安、事故单位人员组成
职责:
a)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故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
b)对事故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进行重新组织和安排,防止交通拥堵;
c)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和使车辆顺利地通过通道,并确保事故应急救援的队伍、技术专家和设备、物资能及时赶往现场(对抢险所需材料输送的车辆,必要时进行开道);
d)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医疗救护组组长一般由事故单位或卫生部门领导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