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事故单位、卫生部门领导担任
组员:由事故单位、卫生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
a)负责对事故发生后受伤、亡人员实施人道主义的救援,对伤员进行应急处置、急救和救护;
b)必要时根据事先制定的预案请卫生部门、市医疗救治中心设置现场医疗急救站,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合理转送医院治疗进行救治,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必要的医学监护。
紧急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组长一般由事故单位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项目公司、事故单位、保险公司派员担任
组员:由项目公司、事故单位、保险公司派人员担任
职责:
a)负责对危险区域人员和重要物资有次序地疏散;
b)负责对撤离时的各方财产进行登记、确认并汇总;
c)负责为应急处置人员和撤离后的群众提供生活、办公条件;
d)负责处理受伤害人员及其家属的善后事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其他专项工作组:必要时尚需组织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房屋拆除等其他专项工作组。
二是研究确定抢险方案。
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根据事故和现场特点,召集有关技术专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方案应包括应急处置行动资源的配备、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抢险力量的部署、人员的防护、抢险程序、监测、现场恢复条件等建议,(施工现场抢险方案由事故单位制定,参照第二部分,第二点,第六条)在存在多套方案的情况下,由现场指挥部选定最佳方案,并保证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三)领导、相关部门实施抢险工作
1、各级领导现场抢险工作。
指挥部领导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抢险等工作的进展及运转情况,必要时通过市应急联动中心(110)、市领导等协调其他力量支援抢险。
地区政府部门领导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抢险等工作的进展及运转情况,调度所属单位参与事故抢险工作,并协调地区街道、居委会各级单位支援抢险工作。
地区街道、居委会领导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抢险等工作的进展及运转情况后负责对危险区域人员和重要物资有次序地疏散;配合事故单位对撤离时的各方财产进行登记、确认并汇总;配合事故单位为撤离出的人员提供生活条件;负责处理受伤害人员及其家属的善后事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公安部门领导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抢险等工作的进展及运转情况后指挥地区或专业分局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故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对事故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进行重新组织和安排,防止交通拥堵;并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和使车辆顺利地通过通道,并确保事故应急救援的队伍、技术专家和设备、物资能及时赶往现场(对抢险所需材料输送的车辆,必要时进行开道);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2、组织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现场办公室负责草拟事故快报、新闻统发稿等,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3、相关监测部门工作。
综合协调组负责联系各工程监测、环保监测站等单位实施监测工作,对事故发生的危害区域及危害性质利用其特有的仪器、设备进行监测,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现场技术专家组的应急处置行动和抢险方案的制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四)抢险结束之后部署主要善后工作
1、督促善后工作组继续做好工作。
善后工作组负责处理受伤害人员及其家属的善后事宜,保障伤害等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2、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综合协调组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法规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查处工作。
3、落实抢险费用。
第二副总指挥负责组织测算抢险直接费用,报送事故调查组,计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责成事故责任单位支付。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的恢复与结束
一、应急处置的恢复
(一)对事故现场加以保护等待专家对现场进行勘察,在处置爆炸案件时,发现可疑物品,不得擅自触动,疑为危险品的,应设置安全警戒线,由专业人员处置。
(二)现场的清理工作应由事故单位负责,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如发生火灾、爆炸、基坑坍塌导致建筑物倒塌、煤气泄漏、电线漏(断)电、自来水管爆裂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到现场紧急处置。
(三)一旦现场清理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恢复道路通车。
二、应急处置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