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备维修
1、非系统管理员或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擅自维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
2、系统管理员在接到设备故障报告后,一般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需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向使用部门说明原因。
3、系统管理员不能维修时,应及时与供应商或产品维修中心联系,派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4、设备维护应做好记录,并建立管理档案。
(四)设备报废
1、对性能不稳定、陈旧换代、寿命终结或难于满足业务需求的设备,如无法通过升级、维修使其胜任工作,应作设备报废处理。
2、报废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由系统管理员提出鉴定意见和有关部门审查后,报领导审批。
3、设备报废应做好登记并通知有关部门核销。
六、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系统包括:各业务应用系统、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通讯系统、邮件系统等信息系统。
2、系统管理员每月至少一次定期对各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是否正常运行,并填写《系统维护登记表》。
3、要定期核实各系统功能是否达到公司业务需求,如有不符,应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需求方案。
4、对各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的时候,须谨慎、严格地执行升级步骤。
升级前应该分析系统升级维护的风险,进行严格的测试,并选择在非业务操作时间进行系统升级维护工作。
企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
计算机网络为集团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信息部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
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集团员工提供服务。
现制定并发布《网络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信息部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信息部工作人员进行。
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所有集团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信息部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
信息部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信息部,由信息部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集团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信息部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接入集团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信息部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任何接入集团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
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对在集团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集团员工具有信息的义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资料。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集团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集团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二条: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集团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信息部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