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应急力量出动。
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先期赶赴现场,执行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群和抢救伤员等紧急任务。
2、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事发地,组织开展处置。
3、抢险救灾队伍赶赴现场。
现场反恐工作小组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反恐怖应急机制,调动有关单位应急力量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的各支队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接受任务,确定联络方式,组织好本部门的抢救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调动本部门力量增援。
(三)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恐怖事件发生后,要加强社会面以及要害部位、重要单位的控制和保卫,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捣乱,扰乱社会治安,确保全街道治安大局的稳定。
(四)统一报道口径
宣传部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维护形象”的原则,在工作组的领导下,组成恐怖事件处置新闻办公室,拟定对外报道口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
动员各部门和广大公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在恐怖犯罪活动侦破后,应及时报道或辟谣。
宣传报道活动和新闻稿件必须经工作组审核批准。
(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恐怖事件中心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在总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一是要采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极影响,稳定受害群众的情绪,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二是对恐怖事件进行侦破,查清恐怖事件的内幕,缉捕在逃的恐怖分子;
三是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