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适用于在我街道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恐怖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目的,利用恶性暴力恐怖手段,给公众人身安全和国家、公民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街道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处置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
主要包括:
(一)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全街道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
(二)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化学危险品库和加油站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政府、电视台、学校、重点科研单位等企事业单位的;
(四)犯罪分子在全街道居民小区、商厦集市、汽车站等公众场所或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实施恐怖活动的;
(五)犯罪分子在全街道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中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众安全的;
(六)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大规模劫持社会公众作为人质的;
(七)犯罪分子劫持国内外知名人士及其亲属的;
二、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指挥;
各司其职,密切协作;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三、指挥体系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街道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战状态,迅速成立处置恐怖事件总指挥部,并在事发地建立现场指挥部。
(一)成立处置恐怖犯罪工作小组
成立太和桥街道反恐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处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若干专门工作组
(1)现场警戒组:负责封锁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
由事发地派出所民警组成,配备相应车辆。
(2)交通管制组:负责封锁公路、管制交通、路面围堵和协助各卡点查控车辆。
(3)医疗救治组:负责现场抢救、救护伤员。
视人员伤情需要,调动医护救治人员,并配备救护车(内装药品)。
(4)抢险救灾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护、扑灭火险、排除建筑物坍塌险情及其它需要处置工作。
视险情需要,组织消防官兵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需配备消防车。
另外,管道燃气公司、供电部门也要派出抢险队伍,负责检查现场的天然气管道设施、电力线路和电力设施,消除现场爆炸隐患。
(5)通信保障组:负责保障处置恐怖事件时的通讯联络畅通。
(6)侦查破案组:负责现场技术勘察,搜集固定证据,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
由各派出所负责。
四、力量调动和先期处置
(一)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的力量
1、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
2、公安机关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队伍。
包括警戒、交通管制等方面的队伍;
3、消防部门灭火救援队伍;
4、医疗救护队伍;
5、电力、燃气管道和通信部门抢险队伍;
6、救灾增援队伍。
(二)先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