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 6月2日—8日期间,派驻监督员定点开展学生食堂、各高考考生食宿点、监考教师用餐地点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居家应考考生做好食品安全指导,积极应对突发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4.6.2 加大卫生防疫监测工作力度,一旦发生疫情,果断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6.3 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由卫计局协同公安交警进行及时抢救和疏导;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调查、报告、救治等项工作。高考期间,所有救护车辆进入紧急状态、医护人员保持24小时待命。
4.7 环保、城管、文体部门要设立环境监测巡逻车,对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的环境进行监控,及时制止各种环境噪音。考试期间,考场附近禁止汽车鸣笛、高音喇叭、鸣放鞭炮、机械作业等。6月6—8日晚21:00—次日早7:00及午休期间,专项整治居民区附近的歌舞厅、网吧超时营业,建筑机械超时段、超范围作业及高音喇叭、广场秧歌队锣鼓等噪音扰民问题,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4.8 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考前和考试期间各类媒体对考试的报道,及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对高考期间网上登载的有关信息进行甄别,并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和删除。当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由指挥部授权,县委宣传部把关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权威信息,稳定舆论。新闻发言人由教育局主管招生考试工作的副局长xxx担任。
4.9 县教育局、招生办设有监督举报电话,并认真对待有关考试违纪舞弊的各种投诉。对有诈骗、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的,应及时由县公安局侦查控制。县招生办公室负责编制下发通榆县高考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簿。
4.10 所有涉考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听从指挥调度。
5、附则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