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健医立即对患儿进行初步诊断,认定为食物中毒疑似病例即刻向后勤主任汇报,由后勤主任向园长汇报并说明现状。园长则向食品药品卫生监督检验所、镇卫生院和上级教育处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3、后勤主任立即安排通知食堂封存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和饮用水,并封住食堂禁止人员出入发生病例的班级。
4、由保健医生和班级一名教师立即陪护患儿就医,由班主任通知患儿家长说明情况。
5、教师和保育员对患儿所在班级的儿童进行细致的观察。全园各班级密切观察在园幼儿,及时掌握全园幼儿身体状况。留观期间不得随意出入班级,不得进食、进水。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6、如实反映情况。如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老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7、全园教职工各尽其责,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并继续做好各项消毒和常规工作。
8、保健医随时向后勤主任汇报就诊情况,如医院确诊为食物中毒,后勤主任立即上报园长。根据上级主部门要求逐级上报并按上级部门指示指导班级做好一切配合工作。
8、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个别家长来园探视,由幼儿园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事故发生以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9、幼儿园进一步调查事故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