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政所:落实经费保障,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专项资金,确保年初有预算、专款能专用、年末有审计。
镇三农服务中心:结合实施脱贫攻坚战役,强化资金、技术倾斜,开设就业培训班,因地制宜培育若干农业产业链,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引导农村适龄群众开展生产活动,增加农民收入。
镇林业站:主动配合开展巡山清查行动,护林员在巡查中发现的可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派出所,提供案件线索。
对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行为进行处罚。
镇妇联:镇妇联重点针对青少年、妇女、儿童等特定人群组织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成立相应志愿服务队,营造浓厚氛围;推动防范非法集资进学校、进课堂,为在校生打好“预防针”,防止非法集资谋生想法代际传递,让每一位老师学生成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员。
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相关防范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安全防范信息、常识,力争“宣传一个学生平安一户家庭”。
江山农商行:严格执行账户管理及个人存款实名制、实名办理银行卡相关规定,对外地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在江山辖区经常使用,有大量外来资金转账、使用非实名银行卡以及人卡分离等可疑账号进行清查并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建立台账;加强柜员培训,全力把好“劝说关”,对可能受骗上当的顾客及时劝阻并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冻结诈骗资金;全力协助查询、调取监控及冻结公安机关查询的属外地开户的涉案账号;集中整顿银行开卡业务,建立银行账号“黑名单”,坚决非法集资犯罪滋生土壤;尽快指定专门网点、专门柜台24小时执行反非法集资中心的紧急止付、快速冻结指令;充分利用宣传资源,通过营业网点LED显示屏、柜台提示、ATM柜员机滚动屏幕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行动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下决心快速处置一批紧迫、突出的风险点。
在工作例会上,召集各村主干,综治协管员、镇直办负责人及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部署江山镇专项行动工作。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重点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危害性、打击整治的必要性,政府和公安机关打击的决心和信心,营造浓厚的打击整治氛围,切实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打击合力。
(三)强化沟通协作。
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业的排查力度,风险线索及时报告,凝聚排查整合整治合力,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四)健全长效机制。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深化排查成果运用,妥善解决线索整治问题,有效消化存量,切实把风险降下来,也要深入研究非法集资发生规律,分析重点行业、地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