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普法宣传是今年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20xx年全省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本辖区非法集资风险的特点和《条例》的重点内容,落实好防范非法集资的属地责任,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在宣传月期间至少举办1次《条例》普法宣传讲座,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条例》对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
(二)组织群众参与答题。
积极引导辖内群众参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举办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和省处非办举办的xx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见附件2)。
通过宣传有奖问答形式,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引导群众在答题的同时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各乡(镇)要做好辖区参与情况统计工作,保证参与人数不低于本辖区常住人口的20%,并在活动结束后将统计数据报回县处非办。
(三)扎实开展“七进”宣传。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处非机制协调工作,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组织的履职范围,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的作用,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点、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面向公众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把非法集资的风险隐患和防范措施讲清楚、讲透彻,开展“无非法集资社区(村)”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网点宣传阵地作用及初、高中校园覆盖面较为集中优势,并同步覆盖地方“7+4”类金融机构,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播放公益宣传片、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
在宣传月期间,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做到属地区域全覆盖、监管领域全覆盖。
(市级要求宣传月期间,全县“七进”宣传活动至少开展60场以上)。
(四)巩固传统媒体阵地。
继续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等传统宣传阵地,在宣传月期间积极协调属地媒体机构,通过在电视频道、电台广播、报刊杂志等渠道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宣传口号、刊登宣传海报的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精心筹备、协同部署,形成联动态势,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发布自媒体等方式做好“6。
15”集中宣传工作。
全县处非宣传月期间,至少制作1部微动漫、1部短视频、1条公益广告、1张主题海报,并充分发挥制作效果,做到“两个15两个1”,即在宣传月期间通过当地电视频道播放防非微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的天数不少于15天,通过当地电台广播播放防非宣传口号的天数不少于15天,至少于6月15日在当地发行量最大的报刊刊登1整版防非宣传海报,至少被当地新闻媒体报道1次宣传月活动情况。
(五)做好户外宣传工作。
重点针对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养老服务、涉农组织、线上教育等行业领域,以及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解债服务等旗号的新型风险。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到在宣传月期间电子显示屏宣传不少于1块、户外广告牌投放不少于1块,尽量覆盖社区宣传栏、公共交通广告、楼宇电梯,增强宣传渗透力。
要使全社会明白“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提升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警惕。
(六)创新宣传方式渠道。
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抖音、快手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通过“蹭热点”等形式开展宣传,创新引入征文、视频作品评选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非法集资案例寓于其中,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度。
各乡(镇)要积极动员属地干部群众,关注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公众号,大力提升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的点击量和转发量,做到点击量、阅读量、曝光量、转发量总数不少于本辖区常住人口的10%。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事关经济金融秩序,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宣传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在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时,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减少人员聚集。
要充分发挥处非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制定本级、本部门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做好本辖区宣传月组织和督促落实工作;要建立联络机制,明确宣传月活动专职负责人并将人员信息报县处非办;建立部门联系机制,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工作督导。
市级处非办已将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列为20xx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集平安建设综治考评重要内容。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处非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领域宣传月活动,并做好宣传工作的数据统计工作,及时报送宣传月活动成效、经验、问题和建议等工作信息,作为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的加分依据。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本辖区、本领域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含影像资料),于xx月xx日前报送县处非办,由县处非办汇总后上报市处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