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
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
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
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
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
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
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
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
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
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
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
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
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
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
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
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
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
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
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
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
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
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清明节期间防火宣传活动方案7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