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三、指挥体系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街道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战状态,迅速成立处置恐怖事件总指挥部,并在事发地建立现场指挥部。
(一)成立处置恐怖犯罪工作小组
成立太和桥街道反恐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处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若干专门工作组
(1)现场警戒组:负责封锁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
由事发地派出所民警组成,配备相应车辆。
(2)交通管制组:负责封锁公路、管制交通、路面围堵和协助各卡点查控车辆。
(3)医疗救治组:负责现场抢救、救护伤员。
视人员伤情需要,调动医护救治人员,并配备救护车(内装药品)。
(4)抢险救灾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护、扑灭火险、排除建筑物坍塌险情及其它需要处置工作。
视险情需要,组织消防官兵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需配备消防车。
另外,管道燃气公司、供电部门也要派出抢险队伍,负责检查现场的天然气管道设施、电力线路和电力设施,消除现场爆炸隐患。
(5)通信保障组:负责保障处置恐怖事件时的通讯联络畅通。
(6)侦查破案组:负责现场技术勘察,搜集固定证据,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
由各派出所负责。
四、力量调动和先期处置
(一)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的力量
1、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
2、公安机关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队伍。
包括警戒、交通管制等方面的队伍;
3、消防部门灭火救援队伍;
4、医疗救护队伍;
5、电力、燃气管道和通信部门抢险队伍;
6、救灾增援队伍。
(二)先期处置
1、公安机关应急力量出动。
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先期赶赴现场,执行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群和抢救伤员等紧急任务。
2、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事发地,组织开展处置。
3、抢险救灾队伍赶赴现场。
现场反恐工作小组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反恐怖应急机制,调动有关单位应急力量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的各支队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接受任务,确定联络方式,组织好本部门的抢救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调动本部门力量增援。
(三)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恐怖事件发生后,要加强社会面以及要害部位、重要单位的控制和保卫,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捣乱,扰乱社会治安,确保全街道治安大局的稳定。
(四)统一报道口径
宣传部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维护形象”的原则,在工作组的领导下,组成恐怖事件处置新闻办公室,拟定对外报道口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
动员各部门和广大公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在恐怖犯罪活动侦破后,应及时报道或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