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2、组织领导:学校领导、班主任
3、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根据需要由校长确定向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报告
4、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生紧急事态,知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校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120”救护车。
(2)控制事态发展。
(3)救护救治师生。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5)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6)按规定程序报告上级,告知学生监护人及教职工家属。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
(8)总结经验教训和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九)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教导处
(2)学校校长
3、处置措施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巡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教导处。
(2)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一边及时送学生去医院救治,一边及时报告学校校长。
(3)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者,教师要及时向医院报告,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
(4)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报告,都要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医院救治。
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同时要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
(5)如果情况危急,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并按照校长指令拨打“120”救护。
(6)在救护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7)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
(8)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请求医院先救治后付医疗费用,或由教师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9)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必须及时向其他教师进行班级工作移交。
4、注意事项: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宣传教育。
(3)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十)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
2、处置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相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