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
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职业学校招生方案及实施细则5
一、自主招生计划40人
专业名称
学历性质
学制
计划
电气运行与控制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要求面部无明显缺陷。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测评方式
1.职业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主要是从对学校的了解、专业认识、职业认知、职业规划和仪表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