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具每次使用后应严格按消毒清洗消毒的程序操作,及时消毒,独立存放。
二、食材进货查验
(一)严格做好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确保来源正规,尤其加强对肉及肉制品“二证一报告”的查验。
(二)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三)不得采购、饲养活禽畜动物和在食堂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四)要求供应商做好自身场地设备、送货人员和车辆的消毒防护等工作,建议不直接接触收货,由送货人按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位置,一定时间后收货人再去验收,电话沟通验收情况。
(五)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三、食堂加工操作
(一)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八个确保,四个规范”,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规范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
(二)肉蛋等菜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烹饪中心温度务必达到70℃以上。
(三)疫情期间暂停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和裱花蛋糕(三明治),以及制作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加热处理的沙拉食品。
(四)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附录J《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建议优先采用热力方法消毒。
四、场所清洁消毒
(一)每天对加工售卖区域、就餐区域、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二)保持加工区域和就餐区域的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并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重新开启使用前应规范清洗和消毒。
(三)每次送餐后对外送餐食的工作服、工用具和车辆进行清洁消毒。
(四)如有近期出现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食堂,应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五、配餐就餐管理
(一)在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如佩戴口罩、勤洗手、排队保持距离等。
(二)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由专人送餐,不得进入食堂就餐。
(三)在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并配备洗手液等。
(四)售卖人员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更换经消毒过的工作服,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对方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停止大规模聚餐活动,错峰就餐,鼓励食堂提供营养套餐,由学生自带餐具,打餐后回宿舍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