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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应急处置预案7篇
大小:39.11KB 12页 发布时间: 2023-03-07 14:32:54 18.66k 17.52k

二级预警:本镇出现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时。

三级预警:本镇出现二代感染的新发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时。

第二章组织管理

一、决策领导机构

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我镇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决策领导机构。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我镇防控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二、日常管理机构

卫生院是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日常疫情报告、信息沟通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卫生院:制定各项技术方案;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卫生管理、医疗救治、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专家组;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的培训;落实病人的隔离救治措施,做好病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对病情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控制措施并监督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防止疫情扩散。

2、派出所:密切注视,及时报送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与相关部门配合,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协助做好境外入境人员、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或与其密切接触者的查寻和隔离观察、疫点疫区现场封锁等强制措施。

3、财政所: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及时拨付疫情控制应急资金;落实病人救治和密切接触者医学期间的诊疗费用。

4、中、小学校:制定并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预案和措施;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健康教育;必要时落实学校停课措施。

5、__村文化站:正面报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协助做好防控知识的宣传。

6、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第三章工作措施

一、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预警

1、卫生院:负责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监督网络;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做出预警。

2、村卫生所:负责本村区域内监测,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报告。

(二)监测的内容和信息报告

1、疫情监测和报告

卫生院对有发热症状的病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根据要求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村卫生所、个体诊所等单位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后,应立即向卫生院报告。卫生院接到疫情报告后,在2小时内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流调监测和报告

卫生院接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的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疑似病例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病源地播散范围进行追踪、掌握相关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有关规定上报信息。

3、信息报送责任制度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甲型H1N1流感或疑似病人时,都应及时向卫生院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瞒报。

各村(居)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疫情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报告责任制,明确报告责任人。

(三)疫情信息发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镇有关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信息,需上报市人民政府,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预防控制

(一)日常防控

卫生院、村卫生所等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__版)》和《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病例的症状监测,仔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对有甲型H1N1病例接触史和近期曾到疫情发生地旅行的流感样病例进行登记,并密切观察。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应建立防控工作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卫生院将发热排查机制纳入日常工作。各村(居)应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居民、村民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全社会防控意识和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管理,对教室和宿舍要保持通风,搞好环境卫生,落实晨检、消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各饭店、旅馆、食堂建立消毒措施,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经营人员要进行健康体检,到卫生部门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境外流行时的防控措施

1、对于入境前7天到过有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报告的国家或地区的人员:⑴体温正常者,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定点医学观察,时间7天;⑵体温超过37。5℃,应送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医院留观7天,若7天结束后体温仍未降至正常,应继续留观直到体温正常;⑶若出现流感临床表现的疑似病人,迅速转入当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2、对来自无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报告的国家或地区的境外入境人员:⑴入境人员体温在37。5℃-38℃的,经口岸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排查后,将其名单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在当地实行居家观察;体温在38℃以上,移送市卫生部门指定的医院留观7天,若7天结束后体温仍未降至正常,应继续留观直至体温正常。⑵对于口岸体温正常的实行随访观察,时间3天;随访时间结束,未发现异常者,即解除随访。随访期间,发现有发热,体温在37。5℃以上,实行居家医学观察,直至体温正常。⑶在随访和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若出现流感临床表现者,应立即送往定点医院诊治。⑷随访工作在镇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

3、甲型H1N1防控期间境处入境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卫生院疾控中心每日收集、汇总本辖区境外入境人员管理情况,由卫生院上报市疾控中心,同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4、境外入境人员信息主要来源:一是由入境检验检疫、口岸、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提供给市卫生行政部门名单;二是在镇政府组织下,由有关部门、村(居)委会主动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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