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工作实力。
⑹保守秘密、遵守纪律。
在处置各种高考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1.4事件分类
⑴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高考的试卷、考试题目发生失泄密等突发事件。
⑵大规模群体舞弊突发事件:考试前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征兆,或考试中出现大规模群体舞弊情况等突发事件。
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点、考场建筑物倒塌、火灾以及试卷运送、考生赴考途中交通事故等安全突发事件。
⑷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考试期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招生考试工作正常开展,以及发生考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
⑸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我县发生破坏性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等),影响或无法举行考试工作。
⑹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前和考试过程中,在互联网上发现有关试卷、试题、答案、“枪手”等有害信息突发事件。
⑺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期间发生考生或家长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考试正常工作秩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苍南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发生高考突发事件后,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县高考应急指挥中心。
2.1.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教育工作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保密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应急办、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温州鳌江海事处、县电信局、县邮政局、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文广新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灵溪镇人民政府、龙港镇人民政府、中国移动苍南分公司、中国联通苍南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县政府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对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2.1.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在省、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⑴领导全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⑵组织制订、完善高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⑶负责本预案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⑷对事件进行分析判断,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报告。
2.1.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领导当地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舆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报道失实和炒作新闻。
县保密局:监督检查高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试卷泄密、被盗、损毁等重大事件。
县监察局:监督检查高考突发事件过程中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依法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县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高考期间大规模事件和高考信访工作。
县经信局: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有关指挥通信的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项。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挥教育系统高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检查考试机构、学校预防措施的落实,并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和事件定性分析;负责高考突发事件处置管理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
县公安局(含县交警大队、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局等):负责试卷安全保卫和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考试试卷失泄密信息的严密监控、组织案件侦破并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处理;参与考试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及时疏导车辆。
应急处置期间,增派警力、加强警戒,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试卷和考生安全准时到达考点;负责考点洪灾、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工作。
3、考场建筑物倒塌、火灾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一)预防措施:考前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二)处置办法: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学生按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第一时间拨打119、110指挥中心报警,并上报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解救、疏散受困人员,开展灭火工作;做好继续进行考试或延期进行考试的安抚、善后等各项工作。
4、重大交通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