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已另行下文)。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定期分析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态势,部署全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任务,统筹协调防控措施的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院,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技术方案;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落实各类病例的隔离观察和医疗救治措施;组织开展病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疫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提出控制措施并监督措施的落实。
(2)宣传部门:做好防控知识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中、小学:制定并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防控知识宣传;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4)公安派出所:密切注视、及时报送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协助做好甲型H1N1流感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查寻和隔离观察、疫点疫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甲型H1N1流感处置的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三、病例监测、发现、报告
1、建立防控流感疫情三道防线。
(1)加强对入境人员健康管理。
开展随访和医学观察,随访工作由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实施,并按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与上报工作。
(2)完善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或随访。
由医学观察对象或监护人自我观察,主动报告,健康告知,家庭成员督促;指定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对观察对象健康状况进行电话随访或访视,并进行健康咨询和指导。
医学观察期间,如果密切接触者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居家或住院治疗。
(3)做好预检分诊、感染控制和转运工作。
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有明显标识引导。
发热门诊要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
要加强病房管理,严密监测住院病例症状,发现疑似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应当及时隔离,避免感染其他患者,防治院内交叉感染,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持续三天高温不退的病人转送县医院治疗。
2、规范疫情报告。
各医疗机构不能排除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的,要立即按照规定报告,并按规定送检。
要加强疫情信息报送工作,对发生聚集性疫情,要按照规定的第一时间书面报送。
3、落实学校防控措施。
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制定本单位的防控工作方案(预案),积极开展健康宣传和培训,知晓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熟悉防控工作程序,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随访等工作。
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对学习出现校内感染病例,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散发、爆发、流行),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治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
对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引起的二代病例,经县政府批准,学校可采取班级、年段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对在学校内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爆发,且有流行趋势。
经县政府同意,对出现病例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实施全校(园)停课措施。
对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
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对当地所有学校实施停课措施。
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重点做好被停课学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四、疫情分级和应急响应
(一)疫情分级
(1)四级(一般):镇外出现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例。
(2)三级(较大):镇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但未发生人与人之间传播。
(3)二级(重大):镇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