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总体目标
为做好我区人感染xx流感(以下简称“xx流感”)防控工作,提高xx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xx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人感染高致病性xx流感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感染高致病性xx流感应急预案》、《安徽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xx流感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工作。
2组织管理
2.1组织机构
区卫计委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xx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内的xx流感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xx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区卫计委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xx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
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成立xx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和卫生行政部门指派,负责开展本单位或本地区的xx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农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xx流感防控工作。
2.2职责分工
2.2.1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区卫计委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区内xx流感防控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xx流感应急预案,组织开展xx流感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督导检查和社会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xx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
(2)区卫计委要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2.2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本辖区xx流感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当地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xx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指导做好生活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xx流感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
(2)医疗机构职责
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xx流感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隔离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农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病死动物情况以及有病死动物接触史的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xx流感防控工作。
(3)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病例诊断和疫情报告
3.1病例诊断
我区报告的人感染xx流感病例由卫计委组织xx流感专家组核实诊断。
3.2疫情报告与公布
区卫计委在接到区专家组不能排除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后,应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告。
有关疫情信息由省卫生计生委发布。
4应急处置
各地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1本地尚未发现动物和xx流感疫情
本地区内尚未发现动物及xx流感疫情,但相邻地区发生动物或/和xx流感疫情。
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