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
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7、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
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
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传染病防控预案及应急处置流程7
学校传染病一般以呼吸、肠道传染病为多发,针对这两类传染病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呼吸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
卫生教师、班主任在班级中发现,诸如疑似流行性感冒、流脑、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时,应当立即让患病学生休息,并注意室内开窗通风。
迅速联系学生家长,将患病学生送往医疗单位。
对患病学生所在的班级进行消毒。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预案:学校坚持晨检制度,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病人异常增加时,要提高警惕。
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配合疾控机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2、肠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
卫生教师、班主任在班级中发现,诸如疑似细菌性痢疾,甲型病毒性肝炎、霍乱时,立即联系家长,把患病学生送往医疗单位,积极诊治。
对患病学生饮用的可疑水或食物进行封存,若有排泄物亦应保留,以供采样检验。
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并配合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学校卫生教师要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3、无论是发生呼吸道或肠道传染病,都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的分类,及早报告,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甲类传染病要求6小时内上报。
学校发生的多为乙类、丙类传染病,根据要求发现后12小时内上报。
卫生教师认真组织填写(学校传染病登记表)存档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