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课期限满后,如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需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后方可恢复上课。
②如当地甲型流感的流行强度或疾病严重程度有明显增强趋势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专家组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报请当地政府、甲型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疫情所在地学校停课措施。
(3)各地可根据当地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作出科学研判,酌情调整班级和学校停课标准。
(4)停课期间管理。
①停课前,除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②中小学校停课放假后,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外管理,学生应减少外出,并避免校外的聚集和其他集体活动。
高校停课后,要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
③停课期间,出现轻症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无需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可对其采取上述散发病例的管理措施;出现重症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或高危人群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治疗。
学校一旦发现学生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小学甲流预防措施3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甲型流感在我校蔓延,针对甲流可防可控可治的特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希各位老师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校预检:
就是在学生上、下午上学时,学校对每一位上学的学生进行体温测试,通过测试,排除发热学生进校门,为班级提供临界关注对象。
具体安排如下:
1.地点:校门口。
2.时间:
上午6:45—7:45下午12:30—1:30
3.责任人:
上午6:45—7:00下午12:30—1:00(门卫人)
上午7:00—7:40下午1:00—1:30(值周领导、值日教师、门卫共人)
方法:用红外测温仪对入校全体学生测量体温。
5.要求:
①对体温超过37.5℃(包括37.5℃),采取体温计二次检测。
拒绝进校并填写记录单。
②对体温显示③37.2℃—37.4℃者填写重点关注单。
③学校预检结束后,由值日教师立即将重点关注单送交并通知相应班主任且签名。
说明:住校生学校预检由值日保育员在食堂楼梯口检测。
检测单报相应保育员交值日教师。
二、班级晨午检:
在学校预检的基础上,安排在教室内检查,作为晨检记录的晨报依据。
地点:本班教室。
时间:晨检7:55—8:30午检:1:25—1:40
责任人:班主任
方法:
三至六年级学生用体温表进行液下测试。
一至二年级学生用红外测温仪进行测试。
要求:
1.如实填写班级晨、午检表格。
2.上午8:35前,下午1:45前将晨、午表格交校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