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领导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二个月(x月8日一x月7日)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食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检查重点
(一)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用作隔热保温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燃气安全设备(燃气泄漏报警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四)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五)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檀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六)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群租房、商场、市场等场所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七)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
(八)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未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情况。
(九)疏散通道、窗口、阳台处是否也规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障碍物;
建筑物排烟外窗是否封堵,是否在建筑扑救面设置广告牌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逐级消防安金责任制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并运行;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会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时间
20xx年x月8日至x月7日
四、职责分工
镇文化站牵头负责网吧、KTV、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
镇市场所牵头负责大型商超、餐饮、商贸物流等场所的检查;
镇消防站牵头负责宾馆、洗浴等相关场所的检查;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出租房的检查;
镇市场所牵头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的检查;
镇城管队牵头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燃气设施的检查;
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
镇民政办牵头负责敬(养)老院、救助站、福利院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宗教场所的检查;
镇中心校牵头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食堂、图书馆,特别是寄宿制教育单位的检查;
镇统计站牵头负责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检查;
其他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着力抓好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隐患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年,做好全年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
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大排查行动作为当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抓实、抓细、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