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师生保持健康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与通风,特别是教室每一课间都要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积极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学校的环境清洁工作,尤其是厕所(洗手间)、食堂、教室、宿舍、浴室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7、坚持晨检制度。
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应每日开展晨检,特别是新学期开学或长假返校后一周内应强化晨检工作。
高等学校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寝室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
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症状消失24小时后,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学,无需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8、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
一旦发现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缺勤异常增多的现象,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9、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1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当地政府及甲型xx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部署,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本校甲型xx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应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具体参见卫生部现行的《甲型xx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
(二)学校发现甲型xx流感散发病例
学校发现甲型xx流感散发病例后,应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播。
医疗卫生机构应采取以下卫生防控措施:
1、指导患者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采取居家(在校)休息治疗或住院治疗。
2、做好患者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疗的医学指导和病情跟踪工作。
3、指导、协助当地学校加强晨检工作,加强学校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
4、原则上不必对散发的甲型xx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的情况下,诊治、照看传染期甲型xx流感患者;与患者共同生活;接触过患者的呼吸道绿色作文网Www.0279.NeT分泌物、体液者)进行判定、追踪、登记和医学观察。
5、接到学校发现5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采集患者标本送至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开展检测。
学校应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学校应对病例做好登记。
2、加强与居家休息治疗患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告知患者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必须接触时应戴口罩。
3、高等学校应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划分独立场所,安排无条件居家的患者自我休息治疗,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如必须接触,应做好防护如戴口罩。
学校应指定专人照顾其日常生活,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患者的相关治疗工作。
患者一旦病情加重,应及时住院治疗。
4、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疗患者症状消失后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无须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住院的患者应持有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据方可上课。
5、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等可正常上课、上班,但学校应要求其进行健康状况的自我观察。
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接触病例后5天,一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学校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6、出现确诊病例的班级在加强晨检工作的同时,应增加午检,以及时发现、报告可疑病例。
7、1周内,学校发现5例及以上有关联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8、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学校出现甲型xx流感暴发疫情
学校出现甲型xx流感暴发疫情,应在强化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强化疫情监测、病例管理、感染控制、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减少大型聚集活动等综合防控措施,减轻疫情危害。
医疗卫生机构应采取以下卫生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