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旦发现符合流感样病例爆发,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立即停课,根据病情轻重程度和临床医生医嘱采取居家治疗休息或入院治疗的措施,待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后方可恢复上学或上班。
2、如果发现在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xx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14天内有2个及以上班级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14天内,有2个及以上年级停课时,全体停课。
学校向所在县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
3、停课时间一般为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xx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
可根据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停课期限。
4、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学校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县镇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