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员工在制备食物前、餐前便后、接触垃圾或其它与加工食物无关动作后,应按规定清洗手部。
二、环境卫生
(一)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设施设备应清洁,不得存在破损或脱落、地面有积水和积垢等可能影响食品加工经营安全的情形;
(二)保持加工场所的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对人员活动频繁的供餐场所地面、物体表面,每日至少1次预防性消毒处理;
(三)供餐前应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用具要避免混用。
厨房用具、餐饮用具要全面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
(四)开餐后要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频次,要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五)每天对食堂餐厅地面、桌面进行消毒。
在食堂公共卫生间区域等员工接触的地方,增加洗手液,加大卫生间的清洁和消毒频次。
三、食材查验
(一)食堂供餐前,应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节前贮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检查。
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二)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记录,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严禁采购按规定应当检疫未检疫、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土豆、新鲜黄某某、野生蘑菇等加工食品。
四、加工操作
(一)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要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二)不得超审批的经营项目制售冷食、生食类食品。
具有冷食类制售、生食类制售经营项目的`食堂,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如需制作应按规定进入专间操作;
(三)每餐次食品成品应留样,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按规定专人管理,标注标识和做好留样记录。
五、供餐管理
(一)各类食堂应科学合理安排就餐形式,尽量避免集体性就餐,可选择盒餐外带、分餐配送等方式,实行分散式、错时式就餐。
员工在选餐过程中,建议佩戴口罩,避免唾液带来的细菌污染。
(二)在选餐前,先要进行手部的消毒工作,其次在选餐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进行交谈。
(三)选餐结束后要将器具放置到稳固的区域,防止器皿掉入和沾染污物等情况。
(四)食堂洗手区域添加消毒洗手液,客用洗手区域严禁清洗拖布等有污染体的器具。
六、餐饮具消毒
(一)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加强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二)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并存放在保洁设施中,不得附着食物残渣等异物,不得有油渍、泡沫、异味;
(三)保洁设施应清洁、专用、密闭,有明显区分标识;使用敞开式货架存放餐饮具的,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不会被蟑螂、老鼠、灰尘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