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考核内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看法(如牢靠性、主动性、帮助精神等)、工作力量(包括打算性、制造性、解决问题、有效沟通、培训指导、激励下属等力量)和本钱意识等;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考核内容各有侧重。
4.2.2岗位职责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可结合不同岗位要求,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侧重于工作质量和工作过程(即行为主导型),餐厅经理/主管侧重于工作结果(即效果主导型)。
4.2.3分值:
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
4.2.4“附加项”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l表彰加分:受到营运部书面公开表扬的个人,可得5分/次;受到公司书面公开表扬的个人,可得10分/次。
l处理扣分:受口头警告者,得4分/次;受书面警告者,得8分/次。
4.3考核权限
4.3.1各管理人员负责对直接下属实施考核,详细见附表一。
4.3.2其次考核人对第一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产生异议时,应与第一考核人沟通、达成共识,但其次考核人拥有最终决策权。
4.3.3第一考核人对其次考核人的最终决策无法接受时,可以越级向上反映或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4.4考核结果的.计算
4.4.1各单项内容考核均实行得分法,各单项得分之和为该员工的考核成果。
4.4.2考核成果分aaa、aa、a、b、c五个等级:
aaa:工作表现一贯卓越。
对公司及餐厅做出卓有成效的奉献,并维持持续的高标准工作质量。
该员工是餐厅中最杰出的工作表现者。
aa:工作表现常常超出其工作目标所期望的要求。
员工对目标能有效地作出反应,并依据状况予以调整,对公司及餐厅作出奉献,是餐厅中比较杰出的工作表现者。
a:工作表现符合要求及期望,能圆满地完成任务。
是餐厅中稳定表现的成员。
b:工作表现不能到达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者被列为需要改良的成员。
c:工作表现无法令人满足,员工很大程度上不能
到达工作要求。
各等级对应分值见评估表格。
4.1考核结果的应用
4.5.1试用期员工的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其试用期满能否转正的根据。
4.5.2全部员工的月度考核成果分别与当月工资中的浮动奖金支付比率挂钩;详见附表二。
4.5.3考核成果与公司其它嘉奖的评定挂钩。
4.5.4考核成果作为评比“年度优秀员工”根据之一;年度内,月度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评估为b的,不得评为年度优秀员工。
4.5.5月度考核成果为“b”时,第一次发出《工作表现警告书》,为期30天,再次评估,结果为a,警告结束;当年度消失其次次“b”时,再次发出《工作表现警告书》,为期30天,再次评估,结果为a,警告结束;当年度消失第三次“b”时,发出《离职通知书》,马上辞退并不做任何补偿。
4.5.6月度考核成果为“c”时,发出《离职通知书》,马上辞退并不做任何补偿。
4.2浮动奖金的发放标准
4.6.1正常出勤的员工,当月的绩效工资按4.5规定的标准发放。
4.6.2当月休假时间较长的员工,按如下规定发放浮动奖金:
l在一个月内累计休年假、补休假或其它有薪假到达或超过5天以上者,当月评估级别不得超过a。
l休工伤假者,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3考核结果的分析
4.7.1绩效考核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应于15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归档、整理,并编写《考核统计和分析报告》,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