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实施时间
适用范围
月度考核
该月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餐厅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当月连续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备注:1、当月休假时间较长的员工,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参见
3.月度考核职责
3.1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根据考核标准为餐厅经理/主管进行考核。
3.2餐厅经理/主管负责根据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进行考核,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根据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员工进行考核。
3.3全部考评中,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培训和监督实施;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均衡调整和分析;负责依据考核结果报批绩效工资;负责考核资料的存档。
3.4考评表一式两份,员工所在分店存档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
3.5营运部经理、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和员工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3.6副总裁、营运部经理负责餐厅经理/主管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4.管理规定
4.1实施原则
4.1.1客观性:考核内容和结果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状况,考核人应避开由于亲近性、主观性等偏见所带来的误差。
4.1.2公正性:对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1.3公开性:考核结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对考评结果将采纳末尾淘汰制的方法嘉奖、(培育)提升及淘汰员工。
1~3%4~9%80~90%4~6%1~2%
注:每月aaa员工为1~3%
aa员工为4~9%;
a员工为80~90%;
b员工为4~6%;
c员工为1~2%。
餐厅经理/主管不纳入餐厅计算总数内,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按本店总人数计算比例
4.2考核内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看法(如牢靠性、主动性、帮助精神等)、工作力量(包括打算性、制造性、解决问题、有效沟通、培训指导、激励下属等力量)和本钱意识等;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考核内容各有侧重。
4.2.2岗位职责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可结合不同岗位要求,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侧重于工作质量和工作过程(即行为主导型),餐厅经理/主管侧重于工作结果(即效果主导型)。
4.2.3分值:
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
4.2.4“附加项”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l表彰加分:受到营运部书面公开表扬的个人,可得5分/次;受到公司书面公开表扬的个人,可得10分/次。
l处理扣分:受口头警告者,得4分/次;受书面警告者,得8分/次。
4.3考核权限
4.3.1各管理人员负责对直接下属实施考核,详细见附表一。
4.3.2其次考核人对第一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产生异议时,应与第一考核人沟通、达成共识,但其次考核人拥有最终决策权。
4.3.3第一考核人对其次考核人的最终决策无法接受时,可以越级向上反映或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4.4考核结果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