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流调监测和报告
卫生院接到流感疑似病例的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疑似病例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病源地播散范围进行追踪、掌握相关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有关规定上报信息。
(三)信息报送责任制度
各村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流感或疑似病人时,都应及时向政府、卫生院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瞒报。
各村应建立疫情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报告责任制,明确报告责任人。
(四)疫情信息发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镇级有关流感的疫情信息,需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
六、预防控制
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病例的症状监测,仔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对有流感病例接触史和近期曾到疫情发生地旅行的流感样病例进行登记,并密切观察。
各村及有关单位应建立防控工作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
卫生院将发热排查机制纳入日常工作。
各村应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居民、村民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全社会防控意识和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管理,对教室和宿舍要保持通风,搞好环境卫生,落实晨检、消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
各饭店、旅馆等场所建立消毒措施,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经营人员要进行健康体检,到卫生部门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
七、应急处置
卫生院相应成立卫生防疫小分队,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和流调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接到报告后迅速到达现场,按要求开展处置。
八、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门要制定预防流感宣传资料,加强公众法律知识和预防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发挥镇卫生服务六位一体职能,重点开展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配合开展防治流感科普宣传和法律教育,督促村民搞好卫生防疫。
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九、医疗救治
(一)门诊筛查与诊断
卫生院要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就诊病人进行体温测量,引导发热病人到相对的预检分诊点进行就诊,怀疑可能是流感的发热病人,要转至隔离的发热门诊处理。
(二)发热门诊
发热门诊设立在专门区域,就诊流程完全独立,设立留观室,对可疑发热病人送至指定医院观察病房。
完善发热门诊内部规范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三)急救转运
由县120急救中心配置负压救护车用于运送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流转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点医院
卫生院为我镇救治流感的定点医院,若出现病情严重情况,应立即移送县医院救治。
十、预警与响应
(一)疫情预警
各村及有关单位根据流感疫情分析、预测预报的结果和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的决策,建立健全完善的疫情预警与应急反应机制,按照不同的分级要求,做好应急反应工作。
(二)预警应急响应
当流感病情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报请县政府和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结束
末例流感病例治愈7天后无新发病例出现,由专家组研究提出报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县政府决定,本次应急响应结束。
十一、保障措施
(一)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