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经理办负责,办公室主任为该组组长。
3.4.1确保与指挥小组组长与各救援小组之间及与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3.4.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3.4.3负责应急救援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3.8技术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由安全监察和生产计划处组成,安全监察处主任为该组组长。
3.8.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8.2指导抢险救灾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8.3补充和完善实施过程中的应急方案及措施存在的缺陷。
3.8.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
3.9后勤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经理办、财务处、生产计划处组成,经理办主任为该组组长。
3.9.1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用。
3.9.2保障各组救援人员所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应。
3.9.3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紧急疏散设施预防
4.1.1.160m2以上的工作现场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
安全出口的标志明显,疏散通道至安全出口装有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
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超过20m;
4.1.1.2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和占用,始终保持畅通。
有足够的紧急逃生和灭火救援出口、窗口。
4.1.1.3疏散门(太平门)向外开启,宽度不小于1.4m.。
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
疏散通道内设有应急照明灯,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
疏散门处于良好状态。
4.1.2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4.1.2.1电气火灾是工作现场火灾的主要类型。
工作现场的电气设备由持证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和维修。
4.1.2.2工作现场内的电线,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穿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
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温度较高,不能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采取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当保持接触良好。
4.1.2.3工作现场内使用灯具或其他电气工具时,插座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
与导体保持10cm的距离,并安装在绝缘材料上。
4.1.3消防设施预防
4.1.3.1工作现场安装室内外消防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
面积较大的工作现场,设置火灾排烟设施。
4.1.3.2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专人管理,定期坚持维修、更换,保证完整好用。
4.1.3.3严禁在工作现场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4.1.3.4工作现场在生产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