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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6篇
大小:46.95KB 13页 发布时间: 2023-03-11 14:34:05 14.13k 13.51k

(四)疫情分级

I级:本县范围内2个或2个以上镇(乡、街道)发现本地甲型H1N1流感的实验室确诊病例,并在人群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扩散,属特别重大疫情。

II级:本县范围内发现输入性确诊病例5例以上,或本地发现甲型H1N1流感的实验室确诊病例,并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人群扩散的趋势,属重大疫情。

Ⅲ级:本县范围内发现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但未出现本地感染病例,属较大疫情。

Ⅳ级:本县范围内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疫情,属一般疫情。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由卫生、宣传、财政、教育、农业、发改、交通、经贸、旅游、应急、疾控中心、外事侨务、商业总公司、工商、质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

(二)政府和部门职责

1、政府职责

县政府负责组织制定本县甲型H1N1流感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治及疫情应急控制所需经费,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发生甲型H1N1流感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2、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协调、管理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社会动员并指导本辖区内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确定定点收治医院;组建专家组诊断、指导治疗本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病例,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好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制度,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宣传媒体对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防治对策的宣传报道;发布登载公益广告;报道政府发布的防治工作信息。

县财政局: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药品、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的购置经费;保障应急处理所需的日常工作和运行的经费;对病人诊疗经费给予补助;对应急处理工作给予财政支持。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校内健康教育和疫情监测工作,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在住宿学生较多的学校,设立必要的医学观察场所;对发热病人进行医学观察。

县发改委:负责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甲型H1N1流感应急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县经贸委:负责生产、生活必需物资的调动,特别是药品消毒剂、医疗器械和防护设施等物资的生产、调动和储备,保证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督导市经济开发区和全县工矿企业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和落实防控措施。

县商业总公司:负责对定点居宰厂(点)、交易市场的管理。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人员的健康教育和旅游景点的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根据疫情信息,引导旅游人群的合理流动。

县应急办: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管理信息收集、分析、编辑和上报,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培训,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演练,承担县政府值班和应急值守。

县疾控中心:负责疫情防治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客观、科学的评估;核实疫情,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召开疫情评估专家组会议,提出启动或停止疫情响应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疫点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参与病例的核实诊断工作,为病例会诊提供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实验室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试剂、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紧急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对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做好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调集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参加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诊断疫病,迅速对疫情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评估,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县外事侨务办:负责落实本县涉外涉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危及外籍人员、华人华侨安全的信息,适时向外籍人员、华人华侨发出警告或警示;发生突发事件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外籍人员、华人华侨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市外办(侨办)和上级部门等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稽查,确保人民生产生活必需品,特别是防治甲型H1N1流感物资的正常供给和市场秩序。

县质监局:负责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对猪肉加工企业的肉品来源进行核查。

三、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一)病例诊断

1、县内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由省级专家组诊断确认,此后发生的病例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诊断确认。

2、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向上级报告。

3、县级专家组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按照《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进行初步诊断或排除,并向上级报告。

(二)疫情公布与通报

由省卫生厅统一向社会发布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

四、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甲型H1N1流感时,各部门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甲型H1N1流感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

对发生在学校的甲型H1N1流感流行,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事件迅速、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反应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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