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Ø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Ø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Ø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Ø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Ø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Ø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Ø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财务考勤制度
1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