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味品放在专用调味车内,用后应随即加盖。
三、用具
食堂所有用具均应摆放整齐、干净,清洗责任分类落实到人,用后立即清洗和凉干,不得外借他用。卫生标准如下:
(一)所有的不锈钢器具,均应保持内外光洁。
(二)工作台、架柜上摆放的东西整齐有序。
(三)冰柜、电饼档、蒸饭车、炉头、炉台、水池、消毒柜等固定用具,每天最少要清洗两次,即,餐前、餐后各清洗一次,保持无油迹、无杂物、无异味。
(四)铰肉机、刹菜机、和面机、各类刀具等,每次用后,均应从内到外彻底清洗一次,不留残物。
(五)餐具,清净后要放入消毒柜内,第二天开饭前十分钟取出放在取菜窗口前的台板上。
(六)各个用火、用电、用气、用水部位的清洗,均要在关闭的状态下进行。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用后要立即关闭,下班前食堂负责人要复查一次,确保关闭。
四、室内环境
(一)餐厅、厨房、走廊地面要勤拖洗,保持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
(二)墙壁、天棚无污迹、无蜘蛛网、无吊尘。
(三)玻璃窗、灯具、吊扇洁亮、无灰尘。
(四)下水道每天用适量开水冲洗一次,保持无污物。
五、监督检查
主管部门:集团办公室。监督检查责任人:集团行政助理。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对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将参照卫生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本制度自20xx年6月9日起施行。
学校饮食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关注。为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1、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用量较多物品必须索要经营单位凭证。
2、禁止采购腐烂变质食品及不符和卫生标准食品。
二、食品储存
1、肉类食品必须放入冰箱或冰柜储存。
2、蔬菜必须上架码放,不得混放。
3、半成品、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三、食品加工
1、米淘净,菜洗净,方可加工。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3、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四、食品出售
1、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菜。
2、不得向师生出售冷菜饭。
五、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不得养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
六、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餐具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