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活动要求
1.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教育周”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切实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宣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人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2.各学校对“安全教育周”暨“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的作法、经验和成效,要形成书面材料(附有关活动图片)于4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综治办。
对各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周”暨“安全教育日”和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区教育局将作为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考评的一个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