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应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第一节 营业员守则
1、进店规则;员工上班前须更换好工装,佩戴好胸牌,存放好个人物品,履行完考勤手续后准时进入卖场。
2.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佩戴胸牌、穿黑色皮鞋、并保持着装整洁。
3.上岗前须化好淡妆,将头发梳理整齐,精神饱满。
4.不得佩戴过多或是较夸张的饰物,包括耳环、戒指、手镯、手链、项链、染怪异头发等。
5.上岗前及在岗时不得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或饮料,以保证口气清新。
6.对顾客要谦虚有礼,稳重大方,态度和蔼,不卑不亢,“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始终给顾客和同事以轻松、愉快的感觉。
7.与顾客同行时不要抢行,出入口注意礼让。顾客谈话时不要旁听,不得从中间穿行,脚步轻快,若无意碰撞了顾客要表示歉意。
8.营业场所禁止打闹、喧哗、吹口哨、打响指、哼唱、搭肩、拉手、吃东西和吸烟。
9.不可在顾客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抓痒、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等。在迫不得已打喷嚏时,应将手掩口鼻,面向一旁。
10.对着奇装异服和身体有缺陷的顾客不得指点、谈论、模仿和讥笑。
11.尊重顾客开玩笑,避免伤情失礼或发生意外。任何情况下不得怠慢或辱骂顾客。
12.服务中应主动和顾客打招呼,顾客向我们打招呼、告别或致谢,我们也应有相应表示。
13.与顾客谈话时须保持一米距离,用语客气。顾客提出的要求如不能答复时,要及时请示,妥善处理。
14.工作时间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打闹。
15.做到有错必改,不提供假情报,不班弄事非,不伤害他人。
1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不得同顾客拉关系,办私事,甚至谋取私利。
17.服务台电话铃响两声后,必须接听。接电话须礼貌用语,如“您好!金针坊专卖店/专柜”。工作时间未经允许不得打接私人电话。
18.营业员到岗后,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如业务所需则设定为振动,并远离营业场所接听。(店内只有一个店员时例外)
19.员工必须爱护场内的设施和工作器具,注意节约用水、电、纸等易耗品。
20.员工上、下班必须考勤或点名,店长或领班须亲笔签到并如实填写签到时间,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21.凡上下班迟到、早退按《员工手册》上同等制度处理。(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签到的除外)
22.店员上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请假批准后才可离店;\
23.店员休假必须填写假条,经店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不准电话请假或先斩后奏。
第二节 服务用语与规范
1.接待顾客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收银员应唱收唱付。(如:您好!欢迎光临金针坊专卖店/专柜,请随便看!欢迎再次光临!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
2.对顾客提出的有关商品的疑问要给予耐心、详尽的解释,不得敷衍搪塞。
3.当顾客离开时须欢送顾客(如: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请慢走等)。
4.对于刁蛮或是不讲理的顾客要采取忍让的态度,切不可与顾客发生争吵、辱骂的行为(一经发现可对店员作待岗处理或解聘)
5.上班时间按规定姿势站立,不得依靠或坐在货柜上(两眼平视前方,两手交叉贴于小腹)。(收银员在顾客前来付款时须主动打招呼)。
6.顾客进店选购商品时店员不得冷眼旁观或不予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