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行要组织开展“同业服务体验”活动,安排网点员工到同业先进网点体验服务,发现其服务的优缺点,对照自身,予以检讨,并采取座谈、演讲、辩论、建言献策等方式,因势利导,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
(4)加强网点服务文化培育。
推广“每天进步1%”的网点文化,让每天进步成为可量化、看得到的成效,通过网点图腾、行歌、进步手册等多种工具,激发员工主人翁意识。
(五)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提升服务效率。
1、目的:顺应电子银行发展和互联网金融潮流,运用科技手段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客户流程,加大系统管理优质客户力度,让服务变得看得到、管得到。
2、内容及措施:
(1)微营销。
利用新兴传播媒介,如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实现产品与服务推介、品牌传播等全链条整合,有效提升营销水平和服务品质。
(2)加强员工对满意度评价器的使用,在非现场检查中使用频率较低的网点、支行进行通报,定期对辖区支行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3)充分应用系统,以科技手段识别客户、细分客户、维护营销客户。
加大对内部相关系统的培训,最大限度的体现系统的优势,充分发挥系统识别、细分、维护和营销客户的功能,加快客户的统一认定工作,推进贵宾客户服务体系建设。
(六)强化员工服务意识,提升客户满意度水平。
1、目的:增强消费者的理解和认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纠纷,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
2、内容及措施。
(1)落实首问负责制。
各支行要严格推行“首问负责制”,落实“谁接待、谁负责”的要求,热心、及时回应消费者的金融服务需求并采取必要帮助措施。
对于客户金融服务需求超出本人工作权限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启动突发或应急处置措施;要切实采取措施纠正员工僵化执行制度的做法,教育和引导员工增强服务意识。
(2)重视特殊消费者群体差异化服务。
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培训与教育,增强员工关爱和服务残障客户的意识;在精品以上以及有条件的网点设置无障碍坡道或无障碍服务设施,为残障人士设置爱心窗口,提供优先服务,有条件的网点还配备轮椅、助听器等便民设施,保证残障客户顺利办理业务。
对于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应当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引导服务,优先安排办理窗口,适当简化服务流程和提高服务效率。
对于客户因故确实无法亲自办理业务的情形,提倡主动上门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特殊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3)持续开展公众教育活动。
按照“持续推动、稳步推进、突出重点、重在长效”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金融宣传和公众教育活动,有效提升社会大众对银行业产品和服务的认知水平,增强银行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4)高度重视客户投诉,防范声誉风险。
各支行可参照省行出台的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及流程,制定一套快捷、规范、透明的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标准化服务用语和服务流程,实现接诉流程标准化、纠纷处理标准化、法律审核标准化和对外答复标准化。
网点负责人等营销人员要增强危机意识,遇有客户投诉,做好异议处理,有效化解抱怨。
网点权限内能解决的问题,要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各网点负责人和大堂经理加强值班,确保每天有负责人值守营业现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按程序上报有关情况。
三、有关考核政策
(一)网点服务品质评价及软转考核政策。
一是对网点服务品质考核办法和网点软转及6S管理推广情况纳入全行综合绩效考核;二是将零售营销人员配备率、专职零售业务培训师配备计划完成率、专职大堂经理配备率等多项指标,纳入全行20XX年零售业务综合考核。
(二)“神秘人”检查奖惩政策。
在总行或省分行检查中,网点得分排名在营业部前五名且当期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给予奖励。
网点年度平均得分均在90分以上且在全辖网点位列前三名的,营业部将授予“两个标准”优秀网点,并给予绩效奖励。
网点得分低于85分,扣罚网点绩效工资;得分低于80分的加重扣罚绩效工资。
(三)非现场检查奖惩政策
在省分行与营业部非现场检查中,网点得分低于85分的,扣罚网点绩效;网点得分低于80分的,加重扣罚网点绩效。
(四)示范单位创建奖励政策。
凡获得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百佳”、“千佳”及省级示范网点的在上级行奖励的基础上,营业部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
凡获得中银协、农总行、省分行等服务类荣誉称号的个人给予奖励绩效工资。